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表声明宣布,禁止销售或进口华为、中兴通讯、海康威视、海能达以及浙江大华五家公司的设备,理由是这些产品“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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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1年3月13日,证券时报网就曾报道称,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公共安全部和国土安全局(HHS)将包括华为在内的五家中国公司纳入不可信供应商名单,理由是这些企业生产提供的电信设备和服务,会给美国国家安全和公民安全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上述公司生产的部分通信产品和服务,将在美国境内被拆除。
2021年6月,FCC进一步加码,称其正在考虑禁止华为在内的五家中国公司的所有设备授权。当时,彭博社报道提到,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当天以4比0的投票结果通过这项提议。提议的禁令当即开始进行审查,之后还需进行最终表决。
当地时间11月25日,FCC发表声明宣布,禁止销售或进口华为、中兴通讯、海康威视、海能达以及浙江大华五家公司的产品。FCC主席杰西卡·罗森沃塞尔(Jessica Rosenworcel)声称,此次通过的新规则是他们保护美国人民免受国家安全威胁系列行动中的重要部分。
据财联社报道,除了上述5家公司外,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也被列入所谓“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安全风险”清单。
2021年6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主持例行记者会上,彭博社记者提问,美国监管机构准备对华为等中国企业的产品实施禁令,这意味着这些企业将被禁止在美国销售相关产品。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对此,赵立坚表示,“我注意到有关企业已作出回应。我们也已就有关问题多次阐明立场。”时至今日,美方仍有一些人在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国家力量打压特定国家和企业。这是赤裸裸的经济和科技霸凌,是美方对其一贯标榜的市场经济原则的再次公然否定。美方应立即停止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停止对中国特定企业的无理打压,为中国企业在美国正常经营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中方将继续支持相关企业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