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海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两起涉及哄抬价格、捆绑搭售等价格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药店案例。
两起案例中,海口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滨涯路分店于12月6日至9日,所售卖的连花清瘟胶囊(24粒/盒)进货价16~30.5元/盒、销售价48~58元/盒。进货成本分别是11月28日至12月2日进货成本的165%、190%、265%;销售价格分别是11月28日至12月2日销售价格的252%、305%、305%;利润分别是原销售利润的4倍、4.8倍、3.66倍。该店涉嫌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调查。
另一起案例中的海口某康药业有限公司,于12月9日销售19.8元/盒的连花清瘟胶囊时捆绑销售48元/盒的布洛芬缓释胶囊、16元/盒的西瓜霜润喉片、26元/盒的复方板蓝根颗粒,涉嫌捆绑销售连花清瘟胶囊,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调查。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涉疫物资价格专项检查,诚邀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