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35年,一直如刺扎在郭丽(化名)心里的事终于快有个了结。
她曾在1987年上学路上被拐卖,从陕西渭南市被带到山东菏泽。在被迫与一男子生活并生育一子后,郭丽被解救回家。然而被拐给她的生活带来风波不断、影响至今。
2022年,她被拐卖一案经立案调查,将于12月19日上午9时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开庭一审。
郭丽告诉红星新闻记者,1987年她刚上初中,一天上学路上,一男一女抱着孩子向她问路。她顺道带路后,两人给了瓶汽水,她喝几口昏迷过去。再醒来时已经在火车上。
随后,人贩子将她卖给山东菏泽市胡集乡的李某某,并在李某某家人严格监视下与其共同生活,并于1988年6月生下一子,彼时郭丽14岁。
此后李某某一家对其看管放松并允许其出家门行动。1989年正月,郭丽和几位嫂嫂赶集时借口上厕所跑到汽车站,坐车到菏泽市公安局,拜托警官给父母写信。
一个月后,郭丽被解救回家开始新生活。父母给她介绍了对象,他们结婚生子。然而,李某某一直骚扰郭丽,并不断写信,导致郭丽的被拐经历被村里人知晓,带来风言风语。丈夫也对此不满,两人最终离婚。
从那之后,郭丽独自一人四处打工,挣钱养家。但李某某仍不断写信,她不堪其扰,在2011年,郭丽结识了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向他寻求帮助。上官正义在微博上发文替她伸张,随后山东警方介入调查,但郭丽与李某某生下的儿子劝郭丽,说自己高考,如果父亲被抓会影响他前途和娶妻。郭丽才给警方说,别追究李某某责任,让他不要打扰她的生活。
此后,李某某不再来信。2020年,郭丽得知李某某因车祸身亡。
2022年3月初,上官正义转发了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她看到后心里重燃希望,想追究当年人贩子的责任。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的立案告知书显示,2022年3月,郭丽被拐卖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
侦查机关很快就抓到人贩子。她提供的一份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赵某某于2022年3月12日被刑拘,随后牡丹区检察院于7月7日对其提起公诉。
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起诉书 图据受访者
人贩子赵某某曾多次因罪入狱。起诉书显示,在1993年,他曾因拐卖人口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2003年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2014年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郭丽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些年来她拼命工作赚钱、养家,没人知道这些年她内心的苦楚,还有亲人不理解,等到案子结束,她的心里刺就能被拔掉,“我可以堂堂正正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