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红星新闻报道了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公司被信访举报无证、越界开采255万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交办当地办理一事,目前有了最新进展。内蒙古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判处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犯非法采矿罪,没收违法所得46082.09万元,并处罚金1500万元,共计罚没约4.76亿元。(相关报道:紫金矿业内蒙古矿山盗采风波: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当地查实其无证、越界开采255万吨)
1月4日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比例为95%的控股子公司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后紫金”)于2023年1月3日收到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后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编号为(2022)内0825刑初91号】。
紫金矿业公告称,乌后紫金于2013年8月至2020年期间,在已取得乌拉特后旗东升庙三贵口北矿段探矿许可证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以探代采的方式,在乌拉特后旗东升庙三贵口北矿段进行巷道掘进及矿石采挖,涉案矿石价值共计46082.09万元(指人民币,币种下同)。乌后紫金及7名相关人员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12月31日,本案由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审理。
依据《刑事判决书》,乌后紫金犯非法采矿罪,没收违法所得46082.09万元,并处罚金1500万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其余7名相关人员因犯非法采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6万元不等。本案所涉7名相关人员均非上市公司层面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管人员。
公告截图
紫金矿业表示,本判决的执行将影响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金额为45202.99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64%。
紫金矿业称,经核实,乌后紫金东升庙三贵口南北矿段为同一矿体,2012年申报南北两个矿段合一的采矿权,因北矿段勘探程度较低,只取得了南矿段采矿权;乌后紫金随后进行补勘并于2013年9月获得资源储量备案,之后交纳了有关价款并多次申报采矿权。因矿业政策及人为等多种因素,北矿段一直没有取得采矿权,加上乌后紫金相关人员法规意识淡薄,是造成该项目长期无证开采的主要原因。公司已责成乌后紫金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反思检讨和改进工作,增强依法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尽快完善相关权证手续。本次诉讼判决结果为一审判决,在违法金额认定上,公司对司法机关未吸纳乌后紫金辩护意见表示遗憾。如该诉讼事项有新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